親職教育文章~爸媽必學的5大教養觀念 節錄自商業週刊

美國親子暨婚姻作家約翰.德瑞斯契(John M. Drescher)在《6~12歲的生活教養》中提到,孩童最需要父母的愛,但教養中除了愛,「了解」也是必備條件。

觀念1:引導比處罰更有效有許多父母誤以為只要懂得如何懲罰,就能解決所有問題,但艾索夫婦認為,「指正」應該只是管教的一部分而已,唯有在健康的親子關係之下,管教才會有效,重點在於如何引導,而不是懲罰。

觀念2:放手,比下指導棋學更多而無論孩子處於什麼年齡層,父母都有一些基本的態度需要持守。「父母沒有安全感,就會把孩子的事當成自己的事,保護過頭,好的管教應該是懂得放手。」在安全及合理的範圍內,讓孩子從小自己解決自己的事務,不要一開始就清楚指示該怎麼做。如此一方面可培養孩子的好奇心,另一方面讓孩子自己做決定,他會比較有動力去完成,即使失敗,從自己錯誤中學習到的,也比從父母正確指導學習到的還要多。而且孩子自己嘗試及經驗挫折,這樣的經驗會內化成孩子的自信,「孩子從工作中獲得的成就感及自信就是最好的獎勵。」

觀念3:多認同他,少否定他當父母決定放手讓孩子一搏,孩子可能做得不夠完美、甚至遭受挫折,此時父母與其插手干預,不如接納孩子的表現,培養孩子正面的態度。每個孩子的天生特質、稟賦皆不同,父母唯有以同理心接納、認同孩子,孩子才會有安全感,此安全感可幫助他與人相處、從挫折中學習解決問題。

觀念4:協議規矩,勝過單向要求什麼是「合理後果」?合理後果則是強調互相尊重、不含道德判斷、對事不對人、焦點在「現在及以後」的行為、態度友善、容許有選擇。指正孩子的行為時,也要考量行為的動機,如果是刻意違反道德以致影響他人,則需要適當介入、懲罰。所以承擔合理後果的訓練方式在此時就不適用,因為孩子的壞決定可能在當下和未來造成無法彌補的破壞,父母不能任由其自然發生,而必須積極主動和孩子一起做正確的決定,而不是消極的等待結果。值得注意的是,規矩越少越好,才能做到啟發的作用,不要事事指使孩子,最好有大方向的溝通和同意。當親子雙方各有立場,父母可以用「共同決定」或採用折衷的「第三方法」來解決。例如孩子喜歡玩電腦,不要說「不准玩」,如此是把一個「否定」變成「機會」,讓孩子學習自主獨立,而且他會為了自己的興趣更努力做那些「必須做」的事。

觀念5:要求孩子前先要求自己父母管教孩子並沒有所謂的黃金時期。成功大學教育研究所副教授饒夢霞認為,如果自小培養品格基礎,養成孩子好的禮儀習慣,總是比長大後再糾正來得容易,但沒有及早開始的父母也不要放棄。在繁忙生活中,善用日常生活做機會教育是好方法。德瑞斯契鼓勵父母不論是在家中,做事情、躺下來、起床都不要忘了教導,透過日常生活教導,才是最自然且有效的方式。從生活各個層面,談話、回答問題、家中牆上掛的圖畫、照片,都是良好的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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